为了提升国际贸易和货物进口清关速度,孟加拉国近日宣布实施预到港处理(PAP),即舱单预申报政策:7月1日起,孟加拉国国家税务局要求必须在最后一个停靠港启航前24小时,提交完整的船舶代理电子舱单信息(含MBL+HBL组合信息)。
货物舱单是货物承运人向海关当局提交单证,包括托运人、进口商、出口商、包装件数和类型、货物的品名、数量和价值、货物的原产地和目的地以及包括提单在内的其他重要单证。根据这条最新的要求,货物承运人(包括货运代理和航空公司运营商)必须在货物承运人离开目的港之前在线提交货物舱单。
船公司已经发布通知:
▲孟加拉国航运代理协会通知
▲船公司ONE通知
▲马士基Sealand通知
请出口孟加拉国的货主、货代们务必提前做好准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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